案由:2018年2月14日至23日期间,唐某、刘某先后在翠屏区邱场乡谢坝村某组唐某家中、邱场乡新国村某组王某家中、邱场乡云台村某组丁某家中开设赌场,由唐某联系并提供赌博场所,刘某提供赌具麻将,组织赌客张某、邬某、李某等人以“推筒子二八”方式进行赌博,二被告人共抽头渔利1万余元。
2018年3月2日,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18年3月13日,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二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
判决: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被告人唐某、刘某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和工具并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二被告人在案发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赚钱需勤劳,切莫走上违法犯罪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