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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 成都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责任编辑:严俊发布时间:2019-03-28 17:44:07
来源:四川新闻网点击: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8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3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蓉举行“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新闻发布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成都国际商贸城日前获批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是目前西部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行试点的地区。这将是成都创新贸易发展模式的重大历史机遇。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城市,是“南方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向西向南开放的战略通道,商业底蕴深厚,对外贸易历史悠久。近年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特别是以开放理念厚植全球竞争新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高水平打造西部国际门户枢纽,成都正由内陆腹地转变为面向泛欧泛亚的开放前沿。

  成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展对外贸易通道,加快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促进四川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在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成都市商务局和金牛区政府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2018年9月28日,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等七部委正式批准成都国际商贸城为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是目前西部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行试点的地区。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该负责人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主要具有5项政策优势。

  一是实施增值税免税。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免征不退)。

  二是实现通关便利。海关设立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方式(海关代码:1039),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给予便利通关。

  三是创新汇兑制度。允许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根据外汇局出台的“个人贸易结汇政策”,凭供货商户与代理出口公司协议,商户即可到银行进行结汇,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四是提升监管能力。建立了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实施监管,实现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质量可究。

  五是准入门槛更低。凡在试点市场所在地商务部门通过备案的各类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联网信息平台是实现试点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功能的必要平台,以信息化手段覆盖贸易全流程,为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支持。”该负责人介绍,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已建设完成,具有备案、审核、交易、报关、监管、溯源等功能,平台率先开通手机终端,并植入中药材价格指数发布等特色功能。

  此外,已建成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着眼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建成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集商务、税务、市场监管、银行、法律服务等功能的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为试点提供业务办理、信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于3月7日对试点综合联网信息平台相关功能完成验收,3月27日四川省商务厅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及驻蓉中直机构完成试点综合验收。3月28日将举行首单启动仪式,开启试点出口贸易。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成都市将按照国家对试点工作的要求,创新改革,大胆尝试,不断完善政策,按照便捷化、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规范化的要求,为企业和商家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采购商、贸易服务商、供应商聚集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