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23时许,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火车东站严管区沱江路时,发现成都谊兴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的川ATU763出租车在站点以外搭载乘客,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询问,乘客孙先生准备搭乘出租车前往梁家巷附近,川ATU763出租车驾驶员议价50元,并告知他要再拼一位乘客。经查,川ATU763出租车驾驶员祝某在站点以外候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与乘客议价的违规行为属实。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九项,给予祝某处罚人民币2000元,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如车内外卫生状况差,驾驶员不文明行车,在车内吸烟或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如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将增派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按照不定时工作制,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执法力量。常态化从严整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将定期进行曝光。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在火车北站、火车东站搭乘出租车时,请到出租车站点排队上车。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遇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或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等情况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28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