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入来源看,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四大类收入保持全面增长态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1155元,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0.4%;人均经营性净收入5238元,增长3.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3.7%;人均财产净收入2133元,增长8.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9.6%;人均转移净收入3609元,增长11.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6.3%。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增长最快。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推进,农村居民养老金逐步上涨,使转移收入逐渐成为成都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