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8-2019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我市全日制中小学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9年1月18日结束,1月19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定于2019年2月20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1日正式行课。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须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科学安排和保障学生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组织高三学生补课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积极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合理安排假期教师的休息和学习,利用假期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家长需要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在寒假期间提供留园服务,并报所在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流休假。
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深入挖掘春节、元宵的文化内涵,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强化天府文化的节日融合,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和指导大中学生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及调研活动。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指导家长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适时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安排部署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充分利用“成都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布置一份消防安全作业。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全面落实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要落实学生返乡返校、社会实践、冬令营等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等工作。
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