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耄耋之年的邓大爷冒着冷风密雨,拄着拐杖,捧着锦旗来到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印有“感谢临澧县交警大队警官肖举为和全体警官”的锦旗送到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肖举为的手中,嘴中还不停的念叨着:“交警大队都是好人,大队长是好人,肖警官也是好人,都是因为大家我现在才能站在这里……”
据了解,在今年7月25日12时30分许,邹某驾驶湘J5S9**的小型客车行驶至临澧县临岗公路路段时与邓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导致邓某受伤昏迷。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肖举为等人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治伤员,并且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最终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邹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邓某无责任。
在邓某住院期间,由于其家庭经济困难,治疗费用一度难以解决,办案民警肖举为积极协调当事方邹某及保险公司,组织筹集手术费用,最终,老人手术顺利且目前已基本康复。为了表达对办案民警的感谢之情,邓某冒着风雨也要把这面锦旗亲手交到办案民警肖举为手中,于是就出现了前面感人的一幕。(通讯员 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