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四川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扶贫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减贫成效十分显著
(一)贫困人口大量减少
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末,四川农村贫困人口为98万,比2010年末减少1311万人;八年来的减贫率达93.04%。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724万人减少至2018年末的98万人,累计减少626万人。四川在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已取得决定性进展,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2014-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分别为12.9%、12.3%、10.5%、10.9%、11.0%,年均名义增长11.2 %,增速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比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表2 2014年以来四川农村贫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三) 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近年来,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每年都显著高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因此,全省贫困地区与全省农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呈逐年缩小态势。2018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全省农民收入平均水平的81.3%,比2012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收入差距大幅缩小。
2012-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与全省农民收入差距走势图
(四)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从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质和量来看,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实施前期,2012-2014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达到861元。实施精准扶贫后,是十八大以来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好的时期。2015-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达到936.5元,特别是2018年人均增收超过了1000元,达到1078元。收入总量持续增大,收入结构也不断优化,呈现以下特点: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随着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人数的不断增加,2018年末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2163万,比2015年2110万增加了53万人,工资性收入为贫困地区农村家庭重要收入来源。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30元,比2015年的2896元增长25.3%,年均增长7.8%,实现平稳增长。
──经营净收入占比最大
近年来,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川纵深推进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指引下,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成为新的增长点,带来经营性收入的较快增长。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04元,比2015年增加722元,增长22.0%,年均增长6.8%,占农村居民收入比重36.9%,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来源中比重仍占首位,比第二的工资性收入比重高3.4个百分点。
──财产性收入数量较小
近年贫困地区新居工程、易地搬迁项目促使老百姓财产性资产增多,尤其是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带来承包经营权转让收入快速增加,使财产性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28元,是2015年94元的2.4倍,年均增长34.3%;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1%,比2015年增长了0.9个百分点。
──转移净收入增长迅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全面实施22个扶贫专项,在住房安全、产业增收、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976元,比2015年增加1282元,增长75.7%,年均增长20.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27.5%,比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达到52.4%,拉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已经成为贫困地区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动力。其中,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714元,是2015年的1.5倍;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1284元,是2015年的1.3倍;人均报销医疗费191元,是2015年的1.3倍。
二、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实施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后,在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也在显著提高,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6903元,到2018年已提高到人均9652元,比2015年增长39.8%,年均增长11.8%。
(一)消费水平显著提升
从构成看,八大类消费均实现稳步增长。2018年消费支出较2015年比增长39.8%,其中增长最快的是交通通信达61.2%,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增速也较快,分别达57.4%、53.2%、54.6%、52.1%、50.8%;食品烟酒和衣着增速较慢,分别达25.1%、24.5%。从八大类消费对生活消费增长的贡献来看,主要得益于食品烟酒、居住、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支撑,贡献率分别为28.9%、25.1%、9.5%和8.7%,各拉动增长11.5、10.0、3.8、3.5个百分点。
(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近年来,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生存型消费人均支出占比进一步缩小,恩格尔系数进一步降低。2018年,吃、穿、住等生存型消费人均支出6386元,占比为66.2%,比2015年下降3.3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食品烟酒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1.0%,比2015年下降4.8个百分点;教育、交通通信、医疗保健等发展型生活消费支出2388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24.7%,比2015年提高2.5个百分点。2018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家庭年末拥有的中低档耐用消费品基本普及,新型耐用消费品需求较旺。一是交通类耐用品较快增加。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4.0辆,比2015年增长9.0辆。二是洗衣机、电冰箱和计算机等新式家电较快增加。每百户拥有洗衣机81.8台,比2015年增长10.3台;电冰箱82.2台,比2015年增长16台;计算机14.1台,比2015年增长6.1台。三是移动电话拥有量继续增加。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4.7部,比2015年增长54.9部。
(三)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调查显示,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卫生员)的村比重为90.0%,比2014年(国家开始发布分省贫困地区农户住房及家庭设施状况数据)提高12.2个百分点;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的农户比重为93.7%,比2014年提高7.2个百分点;有文化活动室的村比重已达93.5%,比2014年提高12.9个百分点;所在自然村上幼儿园便利的农户比重达87.5%,比2014年提高45.1个百分点;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达84.7%,比2014年提高43.9个百分点。
(四)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截止2018年底,全省111.2万贫困人口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38.9万户贫困户得到危房改造政策扶持;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面80万亩,累计解决275.33万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调查显示,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居住竹草土坯结构住房的农户比重为5.9%,比2014年下降4.8个百分点;使用炊用柴草的农户比重为59.8%,比2014年下降15.8个百分点;使用管道供水的农户比重为70.7%,比2014年提高31.8个百分点;使用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农户为31.3%,比2014年提高13.4个百分点;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为92.3%,比2014年提高20.0个百分点。
(五)基础设施持续改观
近年来,四川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新改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5.7万公里,完成农村通硬化路3.2万公里,一大批贫困县通了高速公路。加快实施贫困地区电网建设,累计改造7568个贫困村的配电网、实现76.5万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调查显示,2018年四川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达到100%,比2014年提高2.7个百分点;通有线电视信号的自然村比重达到100%,比2014年提高36.7个百分点。至此,四川贫困地区已实现通电、通电话、电视信号100%全覆盖。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为93.3%,比2014年提高71.9个百分点。而所在自然村进村主干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为97.7%,比2014年提高40.6个百分点;所在自然村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农户比重为61.8%,比2014年提高31.4个百分点。
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