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消费领域,浙江既是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大省,又是消费大省,通过率先应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城市大脑等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引领全国的良好态势。在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背景下,浙江应进一步发挥领先优势,紧扣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提升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推动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效匹配,形成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以高端化、融合化为导向拓展数字消费新领域
随着消费市场各个细分领域与数字技术持续深度融合,数字消费范围不断扩大。浙江应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传统优势领域基础上,结合需求高端化、融合化趋势,进一步拓展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领域。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强5G终端、无人机、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热点产品及服务的创新研发,增强产品功能和服务性能。
顺应移动互联网、移动智能与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社交、娱乐、教育、出行、医疗等多元领域深度融合趋势,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家庭、智慧交通等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广覆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
加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原创能力建设,推动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拓展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动漫、影视、游戏、直播等数字文化内容,形成有效优质供给,鼓励数字文化消费。
二、以多层次、广渗透为导向拓展数字消费新主体
在满足现有需求基础上,应注重扩大数字消费主体的覆盖面,让更多居民、企业共享技术发展成果,能够用得起、用得惯、用得好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
把握居民消费的新增机遇。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对照发达国家经验,网民渗透率尚有20%左右的提升空间。浙江应通过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提升消费者数字技能,持续赋能消费者特别是数字技能相对薄弱的农村居民、老年人等群体,逐渐养成数字消费习惯。
促进中小企业数字消费。加大工业应用程序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行业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完善云服务功能,加快实施企业制造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从“资源云化”转向“业务云化”和“深度用云”。
升级政府数字消费。以城市“数据大脑”、政务云平台、政务数据中心等集成应用为重点,鼓励各类公共管理组织、社会机构开放共享数据资源,推进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向地方政府机构延伸,扩大政府数字消费在全社会的示范引领效应。
三、以智能化、精准化为导向培育数字消费新模式
近年来,数字技术加速向线下渗透,以技术为推动力、用户需求为导向的新业态正成为线下发展的主流。浙江应把握数字消费模式创新发展的方向,充分发挥线上便捷性、易扩展性与线下专业性、低门槛的互补作用,积极培育“线上+线下”智能化、精准化数字消费新模式。
推广以新零售为代表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以提升产品档次、拓展服务种类、增强消费体验为目标,发展体验消费、无人零售、近场零售等新零售模式。支持电商平台企业整合实体商业资源,推广全链路、全媒体、全渠道的智能营销方式,提供精准推送、虚拟体验等新服务,进一步激发中高端消费需求。
把握用户对高品质产品付费意愿增强的重要趋势,拓展“智能+”,优化个性化定制。鼓励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物流、现金流、信息流以及组织的所有关键要素全面在线化和数字化,助力人工智能技术向生产、销售、物流、设计等各个环节渗透,形成协同设计、云制造、虚拟制造等个性化制造新模式,促进消费与供给的精准匹配。
在持续优化消费领域共享经济基础上,拓展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共享式数字消费模式。支持大型制造企业构建知识技术服务众包平台、生产资料共享平台,实现知识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共享,并向全社会提供创客服务,逐步形成生产、流通、消费“三位一体”的共享经济生态链。
四、以便利性、普遍性为导向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
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方便快捷的移动支付发展,使得人们能够实现基于移动终端的全新领域和全新场景消费,形成完整消费闭环。浙江应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便捷的服务,加快实现数字消费场景全覆盖。
联合运营商、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信息服务提供商建设新型数字消费综合体验中心。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集中展示数字消费最新成果,加快部署5G高清VR体验、5G智能物流、无人机巡航等新型应用升级数字消费体验服务,进一步激发消费者对数字消费的潜在需求。
积极探索未来社区建设。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照明、消防等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改造升级。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加大新教育、新医疗、新交通、新能源、新物流、新零售等综合配套和服务支撑,扩大智慧物业管理、养老助残、家政、餐饮、购物等生活服务消费,满足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
以特色小镇为重要载体强化数字消费的应用示范。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数字产品类等消费领域,突出数字经济的产业定位,充分利用5G移动网络等数字技术优化小镇硬件设施,提升生产生活服务水平,构筑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产、城、人、文相互交融的小镇生态。
五、以规范性、安全性为导向营造数字消费新环境
随着数字消费向深层次推进,人们的数字消费意识、数字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数字消费手段不断丰富,消费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浙江应积极构建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以保障数字消费提质升级。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网络带宽升级,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和应用,优化无线局域网建设应用,加快5G网络建设和正式商用,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基础设施投资。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网络实名制,推进互联网、电信、广播电视、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等数字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归集和建立电子商务行业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档案,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健全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引导数字消费市场主体争做诚信主体。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数字消费环境,力争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积极应对窃取、泄露、贩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和网络诈骗等问题,以全面规范数字采集、存储和使用行为为重点,加快完善数字消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