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严树容 黄能贤)3月26日,翠屏区公安分局金坪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村一块地里种有疑似罂粟的植株,为了解清楚情况,民警立即下车对该植株进行辨认,经确认就是罂粟,共有113株。随后,民警立即在附近进行走访询问,最终了解到地块属于金坪镇秀村民李女士。
在获知李女士住处后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据李女士反映,这些植株是她在金坪场镇上买的“菜种”来种的,自己根本不知道也不认识罂粟,只听那个卖“菜种”的人说这种菜开出来的花很好看,她就买了,她不知道其他是否有人也买了同样的种子。至于那个卖“菜种”的人,现在已经不知去向。民警告诉她,这种植株是罂粟,属于制毒原料是法律禁止种植的,必须立刻铲除,李女士也很配合表示愿意立即铲除,当即与民警一同来到种植罂粟的地块将共计113株罂粟全部铲除。
针对李女士种植罂粟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训诫,李女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会再犯。
民警提示:罂粟在我国是被严令禁止私种的。被严令禁止私种的最大原因是因为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从罂粟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因此,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罂粟花虽美,但不可随意种植,珍爱生命,远离罂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