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陆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陆振华指出,《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有力解决了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系列顽疾,推动了旅游业法治化环境的形成,促进了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法、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重要手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在于对标规定查问题、聚焦问题补短板、推动落实促实施,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
就如何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陆振华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入认识重要意义,增添工作动力,这是坚持依法治国的需要,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建设旅游强市的需要;二是深入把握工作要求,凝聚检查合力,做到细化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三是深入推进执法检查,彰显工作效力,要加强学习宣传,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邓前卫、张家园、陈厚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平出席会议并作表态性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文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