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宜宾交警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部分不按规定占用智轨专用车道的车辆向社会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王某于2019年4月3日9时58分在叙府路东段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代码200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第2种行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决定处以30元罚款。
●周某于2019年4月3日10时0分在叙府路东段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代码200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第2种行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决定处以30元罚款。
●刘某于2019年4月3日9时58分在叙府路东段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代码2006)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第2种行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决定处以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