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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25种药品在太原市的公立医院“降价”

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9-11-08 10:31:00
来源:人民网点击:

11月7日,太原市医保局对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12月1日以前,太原市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正式采购使用中选药品。这意味着,25种药品将在太原市的公立医院“降价”。

2019年初,国家药品“4+7”带量采购试点正式落地。所谓带量采购,即药品采购强调“量价挂钩”,国家拿出60%—70%的市场份额作为招标筹码,以达到以量换价的目的。第一批试点的行政区域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沈阳、大连、西安、成都、厦门7个城市。在试点城市,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2%,药品质量和供应得到保障。“因试点地区形成了‘价格洼地’,很多太原市民为治病常跑到北京或者西安去买药。”太原市医保局副局长强培东说,集中带量采购在山西省的落地,将使得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的公立医疗机构也能以更实惠的价格买到适合的药品。

据悉,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10月30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全面参与国家组织的带量采购工作,以市(统筹区)公立医疗机构和省直公立医疗机构为带量采购主体,加强中选药品品种采购,引导公立医疗机构规范用药。“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要发挥排头兵、先锋队的作用,必须在本月完成中选药品挂网、其他品种价格联动,签订带量采购协议,药品配送到位等具体举措,确保12月1日起医疗机构的相关药品能够正常销售使用。”强培东说。

9月24日,参加带量采购扩围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与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以抗癌药物吉非替尼片为例。2018年12月,这款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明星药参加了“4+7”试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由招标前的每盒2358元降低至547元。带量采购扩面后,吉非替尼片再次降价,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的中标价为每盒257元,降幅超过50%。

按规定,我省的医疗机构须按2018年度使用中选的25个通用药品采购量的50%—70%作为本次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进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公立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保证在协议期内完成合同用量。

对患者而言,药品集中采购带来的最明显变化莫过于药品价格下降。然而,“优先采用中选药品可能和患者的用药习惯有差异。”太原市卫健委副主任张泽表示,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医护人员应跟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说明,告诉对方中标药品都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效果有保障,强化患者科学用药的意识。(记者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