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婚嫁不须贪势家
源于孔门弟子颜回的颜氏家族素重家风培养和家训传承,从东晋时的南迁始祖颜含,到北朝的颜之推,再到清代的颜光敏,都有家规家训传世。颜含以孝友著称,封侯谥“靖”,治家教子,甚为缜密。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先祖靖侯戒子侄曰:‘汝家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势家。’”这条便是“靖侯成规”。
颜之推把“靖侯成规”传之后世,说:“婚姻素对,靖侯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婚姻要找清白人家,这是当年祖宗立下的老规矩。近世嫁娶,有接受彩礼卖女儿的,有用绢帛买进儿媳妇的,这些人比量对方父祖辈的家世,对彩礼斤斤计较,索取多而回报少,这和做买卖没有区别,以至于有的门庭里弄来个下流女婿,有的屋里主管权操纵在恶儿媳手中,贪荣求利,招来耻辱,婚姻大事能不审慎吗?
《颜氏家训》既然主张“婚姻素对”,不贪荣求利,因此女儿难免会嫁到家贫的婆家,颜之推特别提到要照顾和尊敬这些嫁到贫穷婆家的女儿:“女子既嫁,若是夫家贫乏,父母兄弟当量力周恤,不可坐视。其有贤行,当令子女媳妇敬事之。其或不幸夫死无依,归养于家可也。俗于亲戚富盛则加亲,衰落遂疏远,斯风最薄,所宜切戒。”到了清代,颜光敏作《颜氏家诫》,亦提到择姻须考虑对方是否家教良好,如果是贪图对方家财富厚,这是在教育孩子做不肖子孙。
《朱子治家格言》——要彩礼不如择良人
现在结婚,虽然全国各地的规矩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上都是要给女方彩礼的。这本是礼俗,无可厚非,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有水涨船高之势,尤其是一些地方有什么“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等说法,娶妻成本高企,成了许多男方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清代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说的好:“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嫁女儿,要为她选择贤良的夫婿,不要索取贵重的聘礼;娶媳妇,须求贤淑的女子,不要贪图丰厚的嫁妆。重人而非钱财,才能缔结良缘。人本身配不上对方,才会拿彩礼、嫁妆补齐,正所谓“人不行钱来凑”。高额的彩礼不仅不能给新人带来幸福的婚后生活,反而为家庭矛盾埋下隐患。
《曾国藩家书》——看家世不如看家风
《曾国藩家书》有一句话:“联姻不必富室名门。”这不是他指导儿女婚姻的标准,而是他晚年在目睹四个女儿的不幸婚姻后悟出的痛切醒言。曾国藩有五个女儿,前四个女儿的婚姻都由他一手做主,她们嫁的都是和曾家门当户对的官宦之家,但生活皆不幸福。长女纪静,嫁的是曾国藩的同乡在翰林院任职的袁漱六的长子袁榆生。袁榆生是嗜酒好赌的花花公子,对家庭不负责任。纪静抑郁成疾,二十九岁而逝。次女纪耀,被许配给陈岱云的儿子陈松生。陈岱云是曾国藩的同榜进士加同乡好友,在庐州与太平军作战,兵败自刎,陈松生少年丧父,家境凄凉,家里事务全靠纪耀一人操持,因劳累过度,三十八岁而逝。三女纪琛嫁给了湘军大将罗泽南的二公子罗兆升。此人性情乖戾,纪琛在其早逝后守寡,其婆婆性情凶悍,为人刻薄,纪琛苦不堪言。四女纪纯嫁给了郭嵩焘的长子郭依永,郭依永虽才华横溢,但体质薄弱,二十一岁时英年早逝。结婚刚三年的纪纯独自抚养两个幼子,亦在三十五岁时病逝。曾国藩包办了女儿的婚姻,也造成了女儿的不幸,他自己总结原因为:过于看重家世,讲究门当户对,选的是其父而非本人。
曾国藩在联姻大事上,不只有痛心的教训,也有可资借鉴的经验。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二月十八日,他在给诸弟的信中谈道:“常家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烜赫,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佚耳。”曾国藩在谈到弟弟婚事时讲明了自己的观点,之所以不同意弟弟与常家女子通婚就是因为常家的家风不好,常家的世兄最爱依仗他们父亲的权势作威作福,衣服鲜亮,仆人随从一大群,担心这样的家族教育出来的女子会有官宦人家骄傲奢侈的习气,败坏了我家的家规,引诱我家子弟贪图安逸。曾国藩为弟择姻与嫁女不同,不看家世看家风,这种做法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