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等与青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项某某等与青海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经过二审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之间终于达成和解协议,52件案件成功调处。
2018年4月份,刘某某雇佣李某某等16人到青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桥梁工程工地务工,吴某某雇佣项某某等36人到青海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某水渠修建工程项目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因未结算劳务费用,李某某等16人以刘某某、青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项某某等36人以吴某某、青海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劳务工资。一审判决后,二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
海南中院受理后,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主管院长多次召集民商事法官会议进行案件分析研判。考虑到两类系列案涉及人数众多,属于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类型。因此,会议明确由主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统一协调,赴当地通过联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纷争。经过反复调解,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解决纠纷,但就劳务工资支付期限上互不相让,再次发生分歧,致使调解再次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及时调整思路,决定分头进行“背靠背”调解。办案法官引导农民工考虑两家公司和工程实际承包人因在工程中已投入大量资金,且工程还未全面结算等原因,立即支付确实存在困难,希望各位农民工予以适当谅解;同时,又让两家公司和实际施工人尽快进行清算,及时结算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最终,经过办案法官耐心入微的工作、反复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达成分期或定期支付劳务工资的调解协议,至此,该52件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得到解决。
今年以来,海南州中院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审判工作结合起来,秉持公正司法,践行为民司法,尽最大努力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海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该两批系列案的圆满调解,充分展示了海南中院为民司法、高效公正的审判作风。(诺日坚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