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7日电 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包括23个规范性问题、23个信息披露问题、7个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等。其中,证监会对于京沪高铁的主营业务和公司定位均提出了疑问。
截图来源:证监会网站
具体来看,京沪高铁招股书披露,“京沪高铁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和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主要包括(1)为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2)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证监会对此指出,鉴于该公司并不直接从事高铁运输服务,而是委托北京局、济南局、上海局等进行从事高铁运输服务。请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国内外类似公司行业模式分析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披露为高铁旅客运输是否准确并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的原因及具体理由。
公司定位方面,据了解,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8707965.86万元,员工人数67人(含借调人员),人均管理资产规模279223.37万元。
证监会对此要求,结合京沪高铁的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员工的主要工作分工,说明发行人是否为资产管理公司而非高铁旅客运输公司,发行人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是否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是否符合首发办法要求的具有完整的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0月25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证监会官网正式披露,揭开了这一“巨无霸”上市项目的神秘面纱。
招股书显示,京沪高铁本次IPO拟募资500亿,用于收购京福安徽公司65.08%股权。有报道称,按此募资额来看,本次IPO将达A股史上第五大IPO水平,也是9年来最大IPO。(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