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扶持小微民营企业成长三年行动计划,设立20亿元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和3亿元出口退税资金池,为企业提供融资、专项资佥等方面支持;对“企升规”“规改股”和上市融资民管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将民营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5%下降至0.6%。
⑶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市、县领导对口联系民营企业机制,每月初到民营企业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月底召开清单事项办结交账会;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每年组织5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校和大型企业集中学习。1—9月,全市民营经济预估增加值863.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