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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减税力度有多大?

责任编辑:严俊发布时间:2019-01-23 14:51:24
来源:人民网点击:
新年伊始,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打响第一枪。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继续送出多个民生礼包,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这些减税政策实施期限暂定3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这被看作是近期财税系统官员密集表态后的更高层面行动。

此前,财政部长刘昆透露,该部正在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也表示,目前中国正在研究推出新一轮普惠性减税降负举措。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已经出台的减税政策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除了上述减税措施,还有哪些税费可以减免?2019年减税的空间还有多大?

1月15日,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2019年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继续减税势在必行

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全年减税降费1.1万亿元的目标,这是近年来减税降费力度最大的一次。

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撰文称,2018年初既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已出台实施,加上年中出台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措施,预计全年减负1.3万亿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8年5月1日起,陆续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5月-10月合计减税2980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10月实施就减税316亿元。前10个月,落实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6789亿元,同比增加1817.8亿元,增长36.6%。

由此看出,前10个月的减税总额仅上述3项已经超过1万亿元,如果再加上各项降费(约3500亿元),已经完成了既定的2018年减税降费1.1万亿元目标,也超过了财政部部长刘昆预计的1.3万亿元以上的全年减负目标。

减税最怕的是遇到经济下滑。“减税的前提是要确保经济不会大幅下滑,可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减税与否要看宏观税负水平,即政府各类税费收入占GDP的比重。

那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宏观税负究竟是高还是低?

根据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的研究,中国2005年的宏观税负水平高达26.43%,其后每年平均增加1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了36.22%。2013年达到峰值,为38.27%;2016年、2017年回落至平均税负水平为36.2%,与2010年的水平相当。

周天勇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率降到了33.4%,发展中国家的平均税负率只有17.0%,全球各国平均税负率为21.8%。中国2017年宏观税负水平已经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当。

那么,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到底为多少合适?周天勇认为,中国在没有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前,税负最多也不应超过GDP的30%。“设想从2019年开始减税降费,分3年达到30%这一合理水平。如果3年中宏观税费水平降到合理水平,共需减税5.6万亿元。”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3年每年要减税约1.9万亿元。姑且不论这一估算是否合理,从近期各方的表态来看,2019年的减税力度会继续加大。

争议最大税种

如果大规模减税,哪些税种会进入决策层视野?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表态看,推进增值税减税被视为实质性举措之一。

2018年增值税的减税力度不小。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自5月1日增值税改革三项减税举措实施以来,前10个月增值税减税2980亿元,其中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已实际退税1148亿元,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减税38亿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朱广俊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深化增值税改革,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不过,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由消费者负担,因此,学界对增值税减税的认识并不一致。

由于增值税是我国保障财政收入最为可靠的税种,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也是最大的税种,基于此,汪德华不赞成降低增值税平均名义税率。“降低增值税平均名义税率,将会挤压其他更为有效减税渠道的减税力度。”

汪德华告诉记者,增值税一般不被认为是企业税负。原因是增值税一般认为是可以通过价格传导途径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一些企业家对于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期盼,主要是从局部均衡的视角来考虑问题,以为自己企业的增值税税率降下来,但产品的价格可以不降。

“事实上,在短期内因价格黏性,降低增值税税率对减轻企业负担有些帮助;但在中长期内受市场竞争的影响,降低税率,企业产品的出厂价也会相应降低,这对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盈利水平收效甚微。”汪德华说。

虽然有一些争议,但在1月9日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新的5项普惠性减税措施中,就有两项有关增值税改革。第二项提出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第三项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

降低所得税、社保费率空间较大

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有可能成为2019年的减税重点。

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水平,2008年开始从33%降至25%,之后并未对税率有过调整,只是对部分新兴行业给予了15%的税率优惠。

在学界看来,基于其2017年规模为3.2万亿元,还具备较大的减税空间。

在朱广俊看来,仅考虑增值税一个税种,起不到减税作用,整个税制必须综合考虑。如实施所得税管理,即实行发票预征方式管理为主、汇算清缴为辅的管理办法,可能更有利于减税性的增值税优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龙则认为,应采取降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相结合,以照顾不同企业,提高减税的普惠性,建议将企业所得税降至20%左右。汪德华也建议,适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率至20%-22%。“受美国近期大幅降低企业所得税率的影响,其他国家也可能跟进。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是适应国际竞争新局面的要求,也是让利企业的直接体现。”

除了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更大力度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也被学者提及。此前国务院已明确,在2019年税务统一征收社保费之后,将会降低社保费率以对冲征管力度的增强,从而不增加企业负担。对此,陈龙建议,降低社保费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费率分别下调至13%-11%左右,并下调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当前,降低社保费率已经进入“研究制定”阶段。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1月1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将在2019年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社保缴费是一种对就业和增长扭曲较大的税种,而中国社保法定缴费率也相对较高。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同时划转一部分增值税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险,可在不影响社保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减少税收扭曲,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汪德华建议。

普惠性税收免除覆盖95%以上企业

减税组合拳中,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已经开始实施。

此次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中第四项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8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税务总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

我国之前实施的减税措施往往是“特惠式减税”,“普惠性税收免除”的提法在以往并不多见。

朱广俊告诉记者,特惠式减税仅是针对特定行业和某些类型企业推出的税收减免,比如对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等。今后实施的普惠性税收免除是针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的普遍性减税。这项减税政策将让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都受益,更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此次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中的第一项是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规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这一优惠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地方已经开始行动。湖北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推出27条政策举措。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提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

汪德华对此给予肯定,他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小微企业、科技初创型企业,要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可考虑进一步统一各部门标准,税费全免,切实用税收收入的“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