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差异化收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公告,就此进行了具体说明。
第一类:对普通货车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2轴、3轴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4轴(含4轴)以上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以内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5%。
实施范围:53个高速公路路段。
实施时间:1年。2019年4月1日0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24时止。
第二类:对国际标准集装箱实施通行费差异化收费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30%;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凡通过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收费站和宜泸高速公路临港收费站进出我省高速公路网)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20英尺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60%。不再享受“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优惠。
实施范围:全省高速路网。
实施时间:5年。至2024年3月31日24时止。
第三类:货车持ETC卡交费有优惠
持我省ETC卡交费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计重收费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总额优惠5%。
实施范围:全省高速路网。
实施时间:5年。至2024年3月31日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