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人们都说煮酒的人酒量好,趁着放酒之时尝几口是常有的事,但酒后驾车却是万万不可的。3月5日,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查获一名醉酒驾驶的男子时,该男子竟称自己是在煮酒时把自己“尝”醉了的。
3月5日,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文仁路检查时,见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搭载2名小孩迎面驶来。当民警在对该男子进行劝导时,见该男子满嘴酒气,遂用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5.3mg/100mi,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当民警对其进行讯问时,该男子称自己是高州酒业酿酒车间的煮酒工人,因每次放酒时都要对酒进行品尝,自己只是在放酒时把自己“尝醉了”。
经查明,该男子叫陈某,高县文江镇人,系高州酒厂酿酒车间工人, 因3月5日在车间喝酒后驾车回家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