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屏山县农民工党建工作,记者从屏山县委宣传部获悉,2月26日,屏山县委组织部与海盐县委组织部在海盐县签署《屏山籍驻海盐县农民工党建工作双向共管协议》,正式建立农民工党建工作双向共管推进机制,标志着两县以东西部扶贫协作为核心内容的“山海协作”又结出了新的成果。
据悉,自2017年海盐、屏山结对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以来,屏山县向海盐县输入的就业创业农民工人数已近300人,且呈日益增多趋势。为更好地做好农民工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对流入海盐县的屏山籍农民工党员及农民工的管理,确保他们始终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接受经常性教育,发挥积极作用,经实地调查研究和协商,屏山县委组织部与海盐县委组织部决定,建立屏山籍驻海盐农民工党建工作双向共管机制,细化明确双方各自工作职责,并约定通过联席会议、定期互访、组织联建、活动联办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形成农民工党员及农民工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共享、人员共管、活动共抓、人才共育”的双向共管机制。从而不断引导屏山籍农民工党员及农民工服务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推动两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