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星夜兼程,奔赴3000余公里外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将被执行人涉案宝马牌豪车扣押回宜。
两地警方协作
“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路派出所民警,我们在治安大清查行动中查获一台宝马牌越野车,经查是你们法院查封的涉案车辆,请派员前来处理。”2月19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当班干警接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路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
接到电话后,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案件办理程序,由集中查控中心进行查询,发现该车是一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所有,已被执行查封,但该车一直下落不明,没有实施扣押和处置。集中查控中心将查询到的情况反馈至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安排执行实施团队制定方案,迅速接洽新疆昌吉警方,并安排2名执行法官于当天起程前往处理。领受任务后,执行法官严越春、唐云华迅速行动,在元宵节当天踏上了前往新疆的执行之路。
安全扣押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