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友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宜宾市出台《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者。
《通知》指出,要落实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其中涉及了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的奖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面的十三条政策措施。
尤其是对于返乡下乡创业者关心的电子商务奖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的内容,《通知》明确,鼓励县(区)返乡下乡创业者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返乡下乡创业者自主创业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可发放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条件的, 最高可发放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发放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返乡下乡创业者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紧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