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省医院新的《住院患者探视(陪伴)制度》将从10月15日开始实行。
新的探视规定,周一到周五上午7:30-11:00为查房时间,谢绝探视,此段时间每位患者原则上留陪伴1人。探视时间内每床每次原则上不超过2人,探视人员须服从医护人员及保安管理。为防止交叉感染,学龄前儿童、患有呼吸道、肠道等接触性传播疾病者谢绝探视。有精神疾病和酗酒人员请勿探视。非探视时间,如需办理出入院手续或其他事情,家属接到通知后可凭探视证进入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区、传染病房及各类监护病房,按病房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探视。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时,探视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