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州网 — 精彩生活从这里开始!
官方空间官方空间官方微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泸州这4人遭处分

责任编辑:陈娴发布时间:2018-09-21 17:51:17
来源:新浪四川点击: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魏冯)9月20日,泸州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调研员康玉明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月,康玉明以调研为名公款旅游,报销费用7760元。康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康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退赔。

 

  2、龙马潭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古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古涛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区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上级划拨的专项监管工作经费共计1.44万元向全局职工发放,其中古涛个人领取1850元。2018年7月,古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予以清退收回。

  3、合江县殡仪馆副馆长夏国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5月,夏国峰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由,同意购买16张共计3200元的购物卡并发放给单位全体职工。2017年6月,夏国峰同意违规发放劳动节、端午节值班补助共计1.1389万元,其中夏国峰个人领取934元。2018年6月,夏国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予以清退收回。

  4、叙永县两河镇太平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方华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7月,王方华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违规收受贫困户、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75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王方华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2018年8月,王方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