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下旬举行,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情况汇报(书面);审议《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关于修改《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听取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农村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引进侨资、台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关于宜宾市201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宜宾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宜宾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岗、余继红、张家园,秘书长刘文华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