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前,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为每千瓦时0.805元。
三次降价后,一般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为每千瓦时0.7245元。一共降价每千瓦时8.05分。
三次降价为一般工商业用户节省电费30多亿元,较大幅度减轻我省工商业用电负担。
但是,为啥有些工商业用户“没感觉”呢?
电价还是贵?
降价的“红利”,因为“转供电”截留,许多用户没有享受到
9月12日中午,记者随机走访了成都总府路时代百盛购物中心的一家培训机构。“电价降了10%?不可能啊,我们没有降。”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听说了降电价政策之后,表示“完全没感觉”。
他告诉记者,商场向他们收取的电费是每千瓦时1.04元,每月用电量1000千瓦时左右,算下来电费大约1000元。该培训机构在成都锦城大道奥克斯广场还有一家店,电费是每千瓦时1.2元,每月平均电费1800元左右。“开业几年了,电费都是这样收的,从来没降过。”
这边租户说没有享受到降电价,那边省发展改革委说今年三次降价一共为一般工商业用户节省电费30多亿元。那么,节省的电费去哪里了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梁武湖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电网公司一般工商业直供用户可以直接享受降价政策“红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但对于非直供用户,即转供电终端用户,由于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等,降价成果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其降价“获得感”不强。
什么是转供电用户?因为供电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多种因素,还存在着很多供电企业未能做到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的情况,即所谓的“转供电”。
统计显示,四川涉及转供电的用户约100多万户,主要集中在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占全省一般工商业电量的40%以上。2017年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在每千瓦时0.8元,而转供电主体多按每千瓦时1元—1.5元左右的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个别甚至高达1.7元、1.8元,大大超过全省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处长刘均剑介绍,按照40%占比计算,今年三次降价节省的30多亿元电费,有10多亿元本该属于转供电用户,但目前都被转供电主体“截留”了。以商场为例,降价的“红利”商场享受了,但商场的租户并没有享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