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2日早上7时许,长宁镇派出所民警接到家住长宁镇某小区业主周某(张女士丈夫)的报警电话,称其早起发现家中被盗了手机两部、笔记本电脑一台、印章石四个、古书籍五本。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工作,在调查走访中民警发现小区另一单元房某室内有几名男子形迹可疑,民警遂对该房间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五名男子和被盗物品若干。
经查,五名年轻男子均系未成年人,五少年对其于8月11日、12日分两次潜入事主周某家中盗窃物品的违法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所盗赃物已悉数返还给张女士,警方已通知五名未成年人的家长,责令其带回严加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