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广播第一次进入广州市的时候,可是“了不起”的稀罕玩意。今天的《旧闻新读》说说广播和收音机进入广州的那些事儿。
上世纪20年代末,广播开始在欧美流行起来。1928年,广州市政府决定要建设“播音台”。为什么要设立播音台呢?当时的文件是这么说的:“近年以来,世界科学突飞猛进,欧美各大都市均设有无线电播音台”,因为播音台可以“每日报道新闻、传达市况、广播音乐之用”。如果市民在屋子内设有一个收音器,不但可作“资为通讯”的工具,甚至“两地相距千里之间,彼此即可互为传播”。
广州的播音台是1929年设立的。当时的文件是这么说的,“此种设施在我国尚属剏(注:同‘创’)见”,因为“前数年上海申报曾一度举行”,用来传播消息和新闻,但是很快就废除了,到现在也没有新的动作,所以作为世界都市的广州,能尽力“追踪欧美并成就此种最新之事业,可谓我国市政开一新纪元矣”。按这个说法,广州是开全国播音之先河了。
播音台的地址选择在哪里合适呢?文件中说:“无线电播音台既为市办,故台址以在是市政厅为最适宜”,但是由于播音台用的天线必须是高一百五十尺至二百尺,在市政厅(当时的市政厅在长堤)内恐怕很难容下这么高大的建筑物,而“中央公园内可以建筑播音台”,如果再购买一个收音的放大机,在礼堂内设置一个话筒,就可实现“礼堂发言经电话机线直达播音台”,然后由播音台向外传送信息了。
1929年5月,“广州市播音台”建立在中央公园西北角处,是一座约为100平方米的独立红砖小平房,具体位置就是今广州市人民政府和连新路之间;房子的南北两端,架设两座天线铁塔,该铁塔已在1950年拆除。使用中波广播,波长433米、频率667.2千赫。这是广州市无线电广播之始。
创立之初,播音时间分为日夜两场,“日场由十二时至下午四时,夜场由七时至午夜十二时”。如果遇到特别的事情,可以随时播报情况。每天播什么内容呢?大概是分这么几个板块,一个是“市情”,一个是“重要新闻”,另外一个就是“音乐”。后来“广州市播音台”的节目内容,主要是新闻和用电唱机播放唱片,有时请曲艺界或业余音乐爱好者在播音室演播广东音乐及粤曲等节目。播放的唱片内容多是广东音乐、粤曲、京剧、歌曲和西洋音乐。1937年“七七事变”后,香港、上海生产的唱片许多是与抗战有关的歌曲和粤曲,播音台大量播放,对抗日救亡运动起了一定鼓舞作用。
设立播音台对各个茶楼也是好消息。当时很多茶楼酒馆“每日多有女伶唱歌”,播音台成立后,各个酒楼只要购置一台收音机就可以了,尽管播音台“有声无色”,未免减少食客的一些兴趣,但与请女伶比较起来,购置一台收音设备可以一劳永逸,是很划算的。
当时的规划是,首先要让市民在公共场合听到播音。官方在中央公园和海珠公园设立了收音机,当然邻近市区的各个镇村乡都可以设置收音机。“广州市播音台”开播后,在中央公园(今人民公园)中心亭安装了两个扬声器,播放电台节目。
市民在公共场合可以免费收听广播,但如果私人收听,就要交费。播音台建好之后,每个月需要的经费是两千元左右。官方声称,只有这项经费有长期的着落,播音台才能长期办下去,所以专门制定了一个收费标准:一是征收“收音月费”,但凡有收音机的家庭和市民,每月需“纳费用一元”;第二项收入就是“‘收声机’(即收音机)专卖”,也就是说,当时的收音机也必须是“专卖”产品,由“市购料委员会”专门销售;第三部分收入就是广告费用,即可以接受各种商店的广告,“播音台可酌情收费”,但是每天广告不能太多,原因是“恐令听者讨厌”。当时一元钱可以购买十一斤“韶州油米”,或者可以买一担红薯。
1936年前后,隶属于军方的无线电专科学校在广州河南今之滨江东路附近,设立一座无线电台播音。1937年前后,惠爱东路(今中山四路)芳草街一所民办的电信职业学校也设立一座实验性质的播音台。这是广州最早的民办广播电台,以商业广告作为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