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记者29日从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日又有10名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被处罚。其中,王某因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据执法总队工作人员介绍,10月6日,乘客李先生投诉称,乘坐车牌号为川ATU767出租汽车从火车北站到五桂桥汽车站,计费竟高达69元,打表里程数显示为25.7公里。但他的手机导航显示里程为11公里,怀疑该出租车计价器有问题。执法总队办案人员复核后确认,该趟次里程应为10.6公里、金额27元。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承认在当次行程中使用电子脉冲设备虚增里程和运费。
由于王某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市交委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行政处罚。该车所属成都市商旅出租汽车公司也将该趟次乘客支付费用全额退还。
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