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因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委前地块(叙征决字〔2018〕01号)、县府前地块(叙征决字〔2018〕02号)、育才路周边地块(叙征决字〔2018〕03号)和柏溪镇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柏小地块(叙征决字〔2018〕04号)及柏溪镇城中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啤酒厂地块(叙征决字〔2018〕05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对以上地块分别邀请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条件如下:
一、资质要求:已列入《宜宾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的通知》(宜房征收〔2014〕79号)备选库的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0日;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下场街55号(金沙公寓)三楼叙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联系人:刘女士
五、联系电话:7822914
宜宾市叙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