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宜宾国资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到期后,拟继续提供的四笔财务资助分别为,拟通过兴业银行宜宾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期限1年;拟通过民生银行宜宾分行以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期限1年;拟通过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期限1年;拟通过兴业银行宜宾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期限为11个月。
宜宾国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相关资料显示,宜宾国资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4日,注册资本13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0,232,223万元,资产净额10,801,915万元,营业收入7,721,408万元,净利润1,044,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