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支持单位:省委农工委、财政厅、省旅发委
(二)主办单位:四川省乡村旅游协会
(三)评委会:评委会由主办单位邀请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和知名工艺美术大师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农村手工艺大师评定标准,完善评选办法,开展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和认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乡村旅游协会。
二、评选类别、名额
农村手工艺大师主要包括手工画类(年画、剪纸), 雕塑类(木雕、石雕、根雕、竹雕、彩塑、刻砚、面塑、吹糖人),刺绣、染织类(蜀绣、蜀锦、扎染、染织), 编织类(藤编、竹编和草编),漆艺类,陶器类,盆景园艺类,茶艺类,服饰类,金属工艺品类,首饰类,以及风筝、皮影、木偶、绢花、灯彩、彩扎狮头、面具、民间玩具制作大师。
共评选农村手工艺大师 60 名。
三、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全省从事农村手工艺的技能人员,条件如下:
(一)热爱农村手工艺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该领域有突出成绩并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长期从事农村手工艺品制作,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技艺独特、技术精湛,有一定数量优秀作品;
(三)曾经参加过类似专业评比并获奖;
(四)已将手工艺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有意愿带动和培养农村手工艺技能人员;
(六)带领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积极性高。
四、激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和政策支持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一)授予称号
由四川省乡村旅游协会授予“四川省农村手工艺大师” 称号。
(二)政策扶持
1.优先推荐农村手工艺大师参与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评选活动。
2.农村手工艺大师可自愿免费加入省乡村旅游协会, 享受协会会员权利。
(三)宣传推荐
1.省乡村旅游协会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 编撰《四川农村手工艺》精美画刊,广泛宣传四川农村手工艺术历史文化价值,宣传手工艺大师创作经验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成效。
2.省乡村旅游协会在四川重要景区景点展示展览手工艺术大师作品,表演手工艺术,推广手工艺术,扩大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力;
3.通过省乡村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新华网、四川在线等媒体进行网络投票,扩大社会广泛参与度;
4.省乡村旅游协会筹办农村手工艺术馆,展示手工艺术作品,并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宣传推广和销售农村手工艺大师作品;
5.通过四川农博会、大地艺术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节会活动,向手工艺大师免费提供展位,推荐宣传作品;
6.组织手工艺大师参加国内外考察学习及文创旅游研讨会,促进手工艺作品转化为旅游商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工委(办)、乡村旅游协会要联合各地手工艺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或组织,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发现当地各类农村手工艺人才,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参评。
(二)请各市(州)农工委(办)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前统一报送《四川省第二届农村手工艺大师报名推荐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乡村旅游协会 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