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心城区12月1日起将每趟次加收1元。(宜宾新闻网 曾江 摄)
宜宾新闻网12月1日讯(记者 曾江)11月30日,记者从宜宾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由于12月1日出租车加气价格每升上涨0.4元,燃料价格上涨,城区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12月1日起,宜宾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每趟次加收1元燃料。
据悉,此前宜宾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采取临时加价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内容为因近来,因天然气气源紧张,上游气源单位采取控量调价的措施,致使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经营企业购气成本上涨,为稳定市场,保障供给,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8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采取临时加价措施。
此次临时价格将根据天然气价格加价结束而结束。(宜宾新闻网 曾江 摄)
根据通知要求,宜宾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统一执行临时加价0.40元/立方米,即由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30元/立方米。临时加价执行期为半年,时间为2018年12月1至2019年5月31日。同时临时加价执行期满后,将根据超计划用气量和采取临时加价疏导价格矛盾情况确定是否延长临时加价执行期。实施临时加价期间,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还没有感受到天然气价格上涨的压力,但最近一个月加气排队都需等1小时多,造成了我们跑车时间少了,无形也增加了运营成本。”据宜宾城区出租车司机介绍。
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实施每趟次加收1元燃料附加费,新运价实施后停止加收。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严格执行此项临时措施,明码标价,在出租汽车目位置张贴标价签,不得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市城乡遺路运输管理局要切实加强指导、督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