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96年,200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涉及梅硐镇、富兴乡等8个乡镇79个村,总面积2871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335公顷。因历史原因,保护区内存在一些小型水电站、以及矿石开采企业。
去年以来,长宁县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治理。对保护区内的矿权进行清理、整顿后,实现恢复植被近300余亩。对21座水电站的拆除后,完成复绿和恢复生态流水。
“小水电站的用房,可用做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也可用于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储存房。对于年久失修、比较危险的房屋,将全部拆除,恢复生态。”长宁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张仁喜表示,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严控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严厉打击乱开乱采、乱铺乱盖等破坏生态的环境行为,让长宁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落实责任,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产生,同时坚持保护优先原则,逐渐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科学调控水平,进一步改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