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物价部门介绍,价格调整是从8月20日开始的,其中,象山景区门票价格从现行的70元/人/次降为60元/人/次;七星景区门票价格从现行的70元/人/次降为60元/人/次;芦笛景区门票价格从现行的110元/人/次降为100元/人/次。
桂林市物价部门要求,桂林各景区经营者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完善景区游览安全设施,提高服务质量;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明码标价规定,对未成年人、学生、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国家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建立独立完整的财务台账制度,定期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经营和价格执行等相关情况材料,为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和健全景区价格失信惩戒机制做好准备工作,同时注意提前做好价格公示和舆论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