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会上,蔡乐才深入浅出,生动丰富地阐述了《条例》的发展历程、基本构架和特点,结合我党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我院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就《条例》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相关内容逐条详细解读。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获益匪浅。
蔡乐才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教育,把《条例》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育课程,加大宣讲阐释力度,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成果;要模范遵守《条例》,把从严贯彻《条例》作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把贯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担在肩上,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院纪委和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从严执纪,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抓在“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
为抓好本次学习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辅导报告结束后,会议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求:一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会后各总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宣讲,带头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二要高度注重学习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力争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三要认真检验学习效果,党委办、纪委办要采取多种形式抽查检查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