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发布通报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19日发生的高铁“霸座”事件女乘客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广州铁路部门也发布通报,将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通报截图
此前,一名孙姓男子因在高铁上“霸坐”,被有关部门给予治安罚款200元,列入严重失信人黑名单,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180天的惩罚。“霸座男”还没走远,高铁“霸座女”又至。网友看后表示,对这种不讲社会公德的行为,就应列入黑名单,增加其违法成本。
网友热议“霸座女”事件
网友热议“霸座女”事件
广州铁路部门在通报中强调,将会同公安部门加强管理和劝导,对“强占他人座位”等不文明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维护好铁路站车秩序和旅客权益,同时呼吁广大旅客文明出行、文明乘车,共同营造和谐温馨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