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责任至上意识,夯实岗位基石,打造“权威”型法制
一是明晰责任,适度施压。不断强化法制部门责任教育,进一步明晰法制部门在公安执法活动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和所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让民警知晓素质不高、能力偏低或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产生执法过错造成的不良后果,从而提高法制民警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促使民警专注工作,细心做事。二是端正心态,增强能力。建立法制民警岗位责任制,以责任牵动为主,附以激励措施,促使民警端正心态,养成想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为更好地适应法制岗位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筑牢底线,树立权威。县局将执法活动置于公安工作生命线地位,要求法制部门严把执法审核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实体无误、程序合法、卷宗规范,力争实现行政诉讼零败诉,不发生国家赔偿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达100%,在筑牢执法底线的同时,树立法制权威。
二、增强防微杜渐意识,转变监督视角,打造“服务”型法制
一是事前把关。转变工作思路,前移监督关口,服务基层单位。法制部门有针对性地将工作重点放在案件办理初期,及时发现执法单位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执法偏差,特别是发生特大疑难案件或影响较大案件时,法制民警积极参与,对案件定性,证据搜集等工作进行督导商榷,必要时协调检法部门提前介入,对案件侦办工作进行指导,及时消除隐患,从源头减少执法过错,避免违法违纪。二是事中揭丑。借助每月绩效考评,法制部门对照当月各单位办理的案件卷宗,对易发、多发的倾向性、普遍性执法问题予以通报,及时指出、重点点评,结合典型案例找准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纠正问题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弥补不足,补齐短板,在倾全心关爱,倾全力服务的同时,也使民警在实践中不断学习领悟,磨炼成长,成为执法办案的行家里手。三是事后问效。联合纪检、督察等部门,关注整改过程及效果,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工作滞后、整改不彻底或敷衍塞责等现象,建议县局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督促整改,直至问题彻底解决,避免民警因执法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追究。
三、增强求真务实意识,坚定工作方法,打造“实干”型法制
一是提倡实干精神。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找准落实精神的切入点,结合公安法制岗位特点,提倡实干有为,实干兴队的良好风气,真正把朴实的作风,实干的精神融入到法制工作中,求真务实,勇于进取,为法制工作注入不竭动力。二是激发实干劲头。县局关注、关心积极肯干,默默奉献的民警,尤其关注岗位相对枯燥的法制民警,定期谈心排解压力,适度奖励激发热情,提拔重用鼓足干劲。三是浓厚实干氛围。县局明晰 “突出个体、辐射周围、带动全局”建设实干型警队的工作思路,主张“让吃苦实干的人吃香,让实干有为的人有位”,将法制部门作为实干典型,大力宣传、鼓舞实干民警,激励民警争做实干表率,进一步浓厚实干氛围。
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部门形象,打造“公信”型法制
一是强化意识。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法制队伍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消除队伍隐患的有效措施紧抓在手,常态坚持。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事例,通过现象看本质,从中汲取教训,强化廉政意识。二是树立形象。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可能影响法制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勒、拿、卡、要”,“庸懒散慢”等现象,确保法制队伍风清气正,形象良好。三是赢得信任。法制民警在工作中坚持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把关,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严把职业操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捍卫法律尊严,赢得民警尊重,取得群众信任。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做到不偏不倚,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对确实因执法瑕疵导致的信访问题,法制部门决不回避,主动担当,积极寻求途径加以解决,化解矛盾,增进和谐。
五、增强团结进取意识,明确长远措施,打造“发展”型法制
一是加强培训交流,立足根本。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培训,巩固旧知,掌握新法,熟练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批;适时组织听审,充分了解法庭审判程序,强化法制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守纪意识;另外,县局分期分批将法制民警交流到基层锻炼,切实了解基层执法实际,准确掌握执法难题,找到法制工作与执法实际的脱节部位,认真研究,加以改正,更好地回馈基层,服务执法实践。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营造环境。借助“走、建、会”主题活动,对内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内各基层所队的联系,查找不足,主动整改;对外加强与检法沟通协调,互通有无,加强协作,赢得支持,特别是今年以来,由县局法制大队牵头与检法沟通达十余次,促进了案件的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