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化建设。建立漂水岩水库水源档案资料,设置标志标牌、宣传牌200余块、隔离网8200米、监控摄像头16处,同时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健全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落实执法监管。建立巡查机制,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2000余平方米的15处违章建筑。完成立案调查违法行为1件,罚款2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中,投入1250.37万元,拆除违规建筑21幢,拆除房屋面积5558.22平方米,提前1个月时间在全市率先完成专项整治。
抓实水质监测。县环境监测站每月进行28项水质常规分析,每2年开展一次109项全分析监测等,监测显示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同时,珙县北控供水有限公司、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也对水质开展相关监测,确保该饮用水源安全。
加强水质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定期公布水质情况,分别公开取水口基本信息、水源地水质、末梢水水质等基本信息,落实了群众对饮用水数据的知晓权、监督权。
强化考核问责。将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工作纳入对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限期不改的进行通报,严格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