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在家待业的魏某为了缓解自己经济上的紧缺,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可以透支3万元的信用卡用于自己日常消费,最初都能够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的钱。后来,随着自己的消费支出越来越大,信用卡透支的钱已经不够自己平时支出。当魏某信用卡透支超期后,面对银行一次又一次的催促,想到自己已经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魏某直接更换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瞒着家人去到广州务工。
2016年2月,李某为了偿还自己按揭买车的还贷压力,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可以透支2万元的信用卡,刚开始都能按时偿还信用卡透支的钱。后来,李某将信用卡一次性全部透支,将透支的钱用于还车贷。但不想自己打工的工厂经济效益不景气,自己的工资得不到保障,透支的钱慢慢的无力偿还,李某索性不再继续偿还信用卡并拒接银行催收电话。
经查:截止2017年12月2日,魏某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7325.54元,透支利息4392.1元,合计欠款31717.64元。李某使用信用卡透支本金15938.86元,透支利息784.54元,合计欠款16723.40元。经农行工作员多次催收,魏某、李某至今拒不还款,且音信全无。
民警在接到农业银行报案后,迅速对2人进行立案侦查,通知魏某、李某尽快归案,并劝导魏某、李某早日回来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面对公安机关的通知查询,魏某、李某非常积极配合调查工作,11月8日均从外地归来,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李某已被长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