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6时许,长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国网宜宾公司竹海变电站工作人员报警称,竹海变电站因人为原因发生自动跳闸,导致高压电中断输送,给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110指挥中心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健做汇报,程县长立即指示,由治安管理大队牵头,用县局相关部门和竹海镇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调查,限期破案。
为了尽快破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随巡线工作人员对高压线沿线进行检查,另一组对周边居民开展走访调查。巡线工作组检查发现,有人故意将竹子丢到变电站附近约150米处的高压线上,导致变电站跳闸。同时,走访调查组对竹海镇塔沙村1组一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时,该村民称,他吃过晚饭以后,发现高压线附近的竹林里有零星火星,同村的村民罗某洪正在用水扑火。专案组随即将掌握情况与竹海变电站负责人进行了解、沟通,发现罗某洪在今年10月,以高压线影响他家竹子生长为由,要求国网宜宾公司赔偿其损失,三年共计2500元。罗某洪在领取2500元后,多次纠缠工作人员,要求电业公司每年赔其竹子损失费2500元,而不是三年2500元。
鉴于罗某洪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办案民警随即对罗某洪开展布控,同时对他家附近的竹林进行调查,寻找证据。通过连夜审讯,办案民警耐心对其进行了法律和思想教育,宣讲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政策。罗某洪交待,因为不满电业公司未答应他每年2500元的竹子损失费,心生怨念,2018年10月30日晚将家中长15米的竹子丢到高压线上,造成高压线中断输送。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