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民警在工作中查获线索: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某汽修厂职工陈某可能涉嫌非法携带枪支。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惩处违法犯罪,乌鲁木齐警方按法定程序将该案迅速移交南溪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分局受理后,案侦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陈某所在的汽修厂杂物间内当场发现疑似枪支两把,其中一把长约130厘米,枪身配有瞄准镜、红外线、气罐等部件,另一把长约110厘米,花色枪身,白色枪管。民警随即将嫌疑人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并将查获的两只疑似枪支送到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依法进行鉴定,经鉴定,涉案的两件疑似枪支均属于枪支范畴。证据确凿,面对警方的讯问,陈某对其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