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利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依据《公司法》和宜宾市利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利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0日(星期天)上午9时30分在宜宾市供销社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会议内容:
一、通报公司财务审计和股权评估情况。
二、通报公司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收支情况。
三、通报法人股东(宜宾市供销社)持有宜宾市利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4.88%股权转让事宜。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法人股东(宜宾市供销社)股权的相关事宜。
五、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请公司全体股东届时参加,如股东因事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由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须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签字捺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委托代理人又不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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