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本着节约、整合资源的原则,9月初,珙县在原有珙县法律援助大厅的基础上升级改造了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共有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综合接待等服务窗口,设置了群众接待大厅、法律援助办案室、公证办案室、调解室、专家咨询室、远程探视室、视频会议室等,配备了触屏一体机、LED显示屏等现代化电子服务设备。
建成后的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会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