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务必认真学习《监察法》,通读原文、学懂弄透法律要求,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规则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把《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政治规矩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各领域各环节。二要狠抓贯彻落实。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清廉政府,不断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三要主动接受调查监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有效监督下规范运行。
会议传达贯彻应急管理部来宜督导化工安全座谈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设立全市安全生产日的请示。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理念。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不出生产安全事故来检验干部作风和工作成效。二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意见,出台设置招商引资条件、沿江产业布局调整、立项审批把关等一系列硬性规章制度,将各项整改措施迅速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住典型、杀一儆百,坚决维护安全生产平稳态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宜宾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会议要求,一是务必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对各项职责要求要对号入座,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务必严格考核。要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清单,量化履职措施,修订考核标准,完善常态化考评机制,督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等规定落实到位。三是务必齐抓共管。市政府各部门务必主动履职,把好每一个关口,确保全市生产安全可控。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招投标纪律的严肃性,守住法律红线和廉政底线,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效、质量、安全、廉洁“四位一体”。二是抓好落实。要不折不扣加快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反面典型,形成震慑效果。三是加强宣传。要加强对国家、省、市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制度规定的宣传、培训,营造有利于规范招投标管理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