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民营医院一楼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内电瓶车正在违规充电,并堵塞安全疏散通道;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街道安办执法人员采取安全隐患“零”容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佰零二条第二款、对该单位处以责令立即改正,处警告和处以及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街道安办主任周毅还特别叮嘱各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国庆长假期间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严把安全关,尤其是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好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