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四川筠连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筠连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煤炭、建材、农产品加工。
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宜宾市筠连县。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227.05公顷,四至范围:区块一东至区块二之间的一条农村道路,南至洪江河,西至筠连镇金凤村,北至青龙山山脚;区块二东至定水河,南至洪江河,西至区块一之间的一条农村道路,北至青龙山山脚;区块三东至巡司河,南至巡司河,西至XQ31县道,北至巡司镇黄荆村;区块四东至巡司河,南至巡司镇上游村,西至巡司镇巡司村,北至巡司镇黄荆村;区块五东至鲁班山南矿进场公路,南至巡司河,西至巡司镇巡司村,北至金筠铁路。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056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