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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

责任编辑:王建均发布时间:2018-09-30 16:47:17
来源:宜宾日报点击:

□宜住宣

自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治理城乡“五乱”,着力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改观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大变样、大提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宜宾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设施,努力实现环境卫生大变样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宜宾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项目落地落实,大力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增加垃圾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大力推动乡镇垃圾收集池和中转站提标改造。

(二)加快推进乡村厕所革命。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及乡村旅游发展等,推动乡村厕所建设和改造。重点加快旅游城镇、乡村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村级阵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厕所建设,强化公厕卫生管理,全面消除城镇旱厕和公厕“脏乱差”现象,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卫生文明”的建设管理目标。

(三)推进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公共停车场、农贸市场、洗车场修车场建设,积极谋划城镇集贸市场和二手车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建材、夜宵烧烤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取缔、转移或规范占道经营各类市场,整治改变市场规划用途行为,强化各类市场规范使用。

(四)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和绿化建设管护。进一步清理街头绿地,清除枯枝杂草,修复受损绿地,拆除违建和违规设置的广告牌、招牌,积极推进重要节点和通道竹景观、竹生态通道打造,提升绿地公园管护水平。

(五)加强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宜宾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要求,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整治河道、塘堰污染,提升乡镇、村污水处理能力。修补场镇破损路面,硬化场镇断头路,加强交通标识、标线、标牌整治,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六)加强风貌塑造整治工作。打造场镇、公路沿线特色风貌,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大变样。

二、健全机制,努力实现环境治理大提升

(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进景区、进家庭等“七进”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加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直成员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坚持定期开展对区县的工作督导,特别是承担牵头工作任务的市直成员部门要帮助区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下联动,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建立完善“一把手”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构,配优建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机构,充分发挥治理办牵头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参谋作用,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协调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完善公厕、垃圾收转运设施等城乡环卫设施管理、户外广告及招牌审批管理、农房建设管理等城镇管理制度,消除管理盲区,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城乡环境整治队伍建设,整合乡镇食药、工商、水务、公安派出所、城管、环卫等队伍,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队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现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

(五)积极倡导乡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作业市场化,强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水平。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现环境治理常态化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曝光制度,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担责、单位履责、公众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考核追责机制。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治理办要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制定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逗硬奖惩。

(三)不断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十差”镇村考核,将“百日攻坚”工作要求纳入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