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州网 — 精彩生活从这里开始!
官方空间官方空间官方微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 > 本地 >

长宁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发放

责任编辑:文武秀发布时间:2018-09-27 14:58:55
来源:长宁新闻网点击:
长宁新闻网讯(余 铭  罗彬凌)9月26日,台湾居民朱先生在县政务中心领到了长宁县居民居住证。这是我县发放的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

据了解,为了方便港澳台同胞在祖国大陆的经商、旅游、求学、居住等活动,国家公安部修改了港澳台出入境证照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给予港澳台同胞更多的方便。朱先生就成为了新政策的第一个受益者。

据了解,朱先生是做汽车灯具生意的,在大陆做生意已有20多年,经常往来江苏、浙江、广东等地采购物品,经过加工后销往美国、日本等国家。现已在大陆居住了几年的时间。

朱先生说:“这样非常的方便,比如像我4月份的时候到西安去玩,我们要住宾馆就非常的麻烦,本来玩得好我们要到北京去的,他说你这个(台湾大陆通行证)到北京可能没办法住。所以我今天有了这个(居住)证就会非常非常的方便。去住或者买飞机票、买高铁票就非常的方便了”。

朱先生十分感谢大陆对台湾同胞推出的众多优惠政策,认为是促进两岸交流与祖国统一的利好政策。同时也感谢公安民警的服务。

据了解,从9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实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共21条,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度、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后,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可以依法享受3项权利,包括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6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其他法律服务;9项便利,包括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