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省法院发布4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多股黑恶势力最终受到法律严惩;8月23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多名基层干部因充当“保护伞”或把持基层政权被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统筹推动依法打击、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亮剑
今年4月,随着法槌敲响,内江市市中区一个“套路贷”团伙随之覆灭。
“小额贷款,随借随还,无需抵押,到账快捷……”办案人员介绍,此前这样的小卡片几乎随处可见。2014年以来,陈某某与他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内江市的民间借贷行业中,多次以语言、动作相威胁,逼迫他人接受借贷服务,情节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与同案犯已成为恶势力。
办案人员介绍,利率极高、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充斥其中,其背后隐藏的“套路贷”犯罪日渐猖獗,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记者从省扫黑办了解到,我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多种手段集中滚动摸排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逐一建立档案台账、明确核查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全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逐一核查线索情况。
根据线索摸排情况,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打击,抓获一批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破获一批刑事案件,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社会影响较大的张某某等28人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广元市代某某等10人涉枪涉恶团伙案等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深挖
今年6月,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大兴派出所原副所长高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多年来为恶势力挖取乌木、盗采砂石、寻衅滋事等方面充当“保护伞”问题随之曝光。
2011年至2017年,高洋利用职务之便,为申某某、黄某、张某某等涉恶人员在挖取乌木、盗采砂石等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申某某、黄某、张某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22.5万元。2014年,高洋在办理王某、穆某某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故意隐瞒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在将两人取保候审后,没有继续开展侦查活动,致使两名犯罪嫌疑人至今未受到追诉。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办案人员通过深挖细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将扫黑除恶反腐“拍蝇”工作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成功打掉了一个个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省已建立完善了政法部门与纪委监委线索移送处理机制,推动双向核查、统筹处理。在前期,省纪委监委召开了全省工作推进会,制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协同办案、督查督办、问责追责、警示教育、工作报告等6项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8月23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形成强烈震慑。
铲除
蓬安县新园乡天兴社区居委会原副主任吴敏等人强行向居民收取建房占地土地补偿金问题,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同样进行了介入。
2016年初,吴敏、天兴社区居委会原委员陈安学与3名社员代表,以在天兴社区建房占地需要向该社区缴纳土地补偿金为由,采取阻止建房工地施工、破坏工地设施的方式,强行向吴某某等5户居民收取建房占地土地补偿金共计6.02万元。今年6月,吴敏、陈安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是滋生“村霸”等黑恶势力的土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
我省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乡村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明确提出将是否存在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乡村干部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作为研判重点内容,针对性做好调整优化,并明确要求在下次换届前,凡涉及村“两委”成员个别调整的,组织部门要会同民政、纪检监察、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审机制,严格政治标准,增强村级党组织、自治组织“免疫力”。
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全省部署开展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指导各地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开展专项摸排,逐级建立台账,实行分类整顿。
与此同时,住建、国土、交通等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针对系统内重点项目开展走访调研,强化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经济社会秩序,坚持标本兼治,推动综合治理。□本报记者吴忧